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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樓上的廚房水管破裂導致樓下房屋受損,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判決樓上業主賠償樓下2.9萬餘元損失。
  業主宣某訴稱,2014年4月底,樓上安某家的廚房水管突然破裂,造成他的房屋內全部天花板、部分牆面及傢具受損。事發後,該單元其他住戶及時通知小區物業,物業又通知他,他才趕到現場處理受損房屋。他的房屋用於出租,月租金5000元。他與承租人約定2014年5月6日交房,若逾期交房,他要向承租人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現因安某原因使得他的房屋受損,未能向承租人按時交房,他不得不向承租人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他起訴要求安某支付牆體、屋頂、傢具的經濟損失4.5萬元,違約金1萬元,3個月的租金損失1.5萬元。
  安某辯稱,宣某索賠的金額過高。漏水意外發生後,他同意對宣某房屋重新裝修,但宣某不同意,自己也不修複,人為擴大了損失。
  順義法院認為,安某因房屋管理不善導致房屋漏水,給宣某的財產造成損害,依法應當賠償。經過評估,宣某的房屋損失為9400餘元,租金損失法院酌定1萬元,還有1萬元的違約金,安某總計被判賠償宣某2.9萬餘元。  (原標題:樓上廚房水管破裂 樓下被淹獲賠2.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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