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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南京10月27日消息(江蘇台記者袁丁)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養不起你,你走吧!"這不是《小爸爸》里的煽情臺詞,而是一個家庭的現實窘境。
  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故事,近日,一對上海小夫妻,在意外懷孕並生下孩子之後,卻因為家庭瑣事,一氣之下將孩子通過網絡"送"給QQ群里認識的網民,並獲得兩萬元的"辛苦費",引發輿論嘩然。有了孩子各種煩惱,失去後又追悔莫及,待這對小夫妻清醒後,急忙想找回孩子。經過多番周折,孩子終於又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
  雖然這起鬧劇總算是畫上了句號,但人們不禁質問:為什麼會有網絡平臺提供給他們私自送養和認領孩子的環境?江蘇台的記者對此也進行了一番調查,她發現,在不少打著公益旗號的收養網站中,線下咨詢卻是"明碼標價"。
  在網絡搜索引擎中輸入"收養""領養",不出0.01秒,就能跳出來三萬多的搜索結果,其中排名靠前的都是發佈送養、收養信息為主要內容的民間網站或論壇。在一家號稱"中國地區最大的民間收養機構"的論壇上,一則"徐州誠送11個多月健康聰明漂亮龍女寶寶"的帖子被放在很顯眼的位置,發帖人稱這是他們的第三個女兒,希望找一個真正有經濟實力的家庭收養。於是,記者以幫同學咨詢的名義撥通了網上提供的電話。在詢問了職業、年收入後,對方稱,自己一直想要個男孩,本來B超做出來以為是個男孩,沒想到還是女孩,家庭負擔過重,只能送養。不過,他對收養家庭要求很高。
  孩子父親:我考慮的是有實力的家庭,但像公務員這樣的不考慮。
  記者:為什麼不考慮?
  孩子父親:要求條件比較高,最好是能夠促使我個人發展的。
  當記者問及,如果真的想要這個孩子,需要給什麼"好處"時,對方一開始顯得很警惕,只說是"綠色收養"不要錢,但大約五分鐘後,口風有些鬆動。
  孩子父親:我想就是給我一部車,讓我養家糊口就可以了,平時跑跑出租啊,我現在照顧寶寶照顧一年多了,很辛苦的,我們付出了很多。
  記者:這個合不合法啊?
  孩子父親:按說這個東西,屬於灰色地帶。
  對方稱,目前已經有約15個人跟他聯繫,他不愁孩子"送"不出去,並且已經有人跟他把價碼開到了寶馬7系。
  孩子父親:新車是70萬以上,二手的也得幾十萬吧。
  記者:就是你想要這個車是吧?
  孩子父親:我想要用這個車搞婚慶出租。
  記者:我們同學要這個孩子的話,要給你這輛車,是這個意思吧?
  孩子父親:五年以後,我掙了錢以後可以把車再給寶寶。他要有錢的話也可以直接給錢。
  聽著孩子父親提出的價碼,真是讓心寒。可是孩子畢竟不是商品,怎能買賣?以收養的名義,對孩子明碼標價就是買賣,這種行為當然違法。可為什麼,此類現象卻頻頻發生而得不到有效監管呢?
  對於網絡收養線下咨詢明碼標價這事兒,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明確表示:違法!
  邱鷺風:如果是一個金錢交易的話,這就是一個違法的行為,這可能就涉嫌違反刑法的相關規定;中間人或者專門做這種買賣的,它可能還涉及到非法經營,非法買賣兒童,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
  根據我國《收養法》規定,一個想收養孩子的家庭要滿足多項條件,基本條件比如夫妻雙方必須年滿30周歲以上,不患有醫學上規定不能收養孩子的疾病,經濟能力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而在今年7月,南京試行的"收養子女評估新規"中,將這些條件又有細化,包括收養動機,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成員狀況,職業和經濟狀況,受教育程度,道德品行,居住條件等都是參考依據。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社會學教授邱建新認為,高門檻收養對孩子來說是一件好事,但同時也是把"雙刃劍"。
  邱建新:門檻過高,而社會上有這樣一種需求,當社會這種需求不能得到有效釋放,被制度擋在門外之後怎麼辦,它就可能會通過其他的渠道,包括非法的買賣,就可能形成這樣的產業鏈。
  同時,由於《收養法》是一種社會管理法,如果入罪,則必須依據刑法,而刑法對證據要求較高。網絡正是以其隱蔽性,給了這個"灰色鏈條"更廣泛的生存空間。
  邱建新:我孩子給你,我們都約定好了,到時候一定說沒收費,其實我們給了,我給現金我又不打你卡,你怎麼查,沒辦法查。
  邱建新認為,一方面,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必須加強對網絡收養網站、論壇的清理,可以由官方提供類似信息平臺;另一方面,民政部門如何加強民間收養的規範化、制度化也值得思考。
  邱建新:在實體空間對它相關的資質要進行必要的認證,來進行必要的審查,因為虛擬空間它只是一個平臺,最終收養的工作要到實體空間完成,所以政府在實體空間中如何發揮職能部門對市場的監管和監督的力度,與此同時對收費存在交易行為的如何進行打擊,這也是必須的。  (原標題:網絡平臺發佈領養孩子信息 發帖人明碼標價想要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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